網上看到一篇分享,談及「害小孩的十大方法」,和大家分享一下:

  1. 有求必應物質無盡供給。

  2. 做錯任何事都幫他擋。

  3. 從小到大幫他安排好所有的事情。

  4. 努力控制他,不准他有自己的想法,全都聽從你的安排。

  5. 說他不如人、說他爛、說早知道不要生他。

  6. 跟他說因為有他,所以你的人生不得志、婚姻不美滿。

  7. 告訴他做什麼都要讓爸媽有面子、可炫耀。

  8. 教他人生以贏過別人為最終目的。

  9. 從不跟他聊心裡話,懶得聽他說話。

  10. 拿兄弟姊妹和朋友的表現來刺激他。


第四至第十項,一看便知是不對的,但我在想,第一至第三項,其實是不少愛孩子的父母的寫照。


「溺愛」是愛嗎?我不知道,但這種過度遷就、過份寵愛,肯定是父母們愛自己勝於愛孩子的表現。


大部分父母都渴望向孩子表達愛意並為他們提供最好的生活,無論是自己曾擁有的,還是在自己童年所缺乏的,我們都想盡量提供給孩子,讓孩子們活得豐盛,也能避開我們小時候嚐過的苦頭。但過度溺愛的養育方式可能會寵壞孩子,從而產生長期的負面影響。若孩子每個要求在不用努力下便能被滿足,孩子怎能學懂感激或努力以赴的重要性?若孩子從小不用分辨是非,或是承受犯錯的後果,他們怎能學懂對錯及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?


被過度寵愛的孩子,說白一點,其實是被剝奪了成長的權利。千萬不是以愛為名,害了孩子。



愛與溺愛並不相同



不要剝奪孩子成長的權利